政策法规

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4日 00:00

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医院的方针,规范医院决策管理行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建立和实行院务公开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

职工群众全员参与。

2.院务公开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和标

准,保证公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把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难点、

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医院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

4.坚持有利于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医

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

小组,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办公室,其办事机构设在 工会。

院务公开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是:

1.提出当年度院务公开的工作计划。

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在院务

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院务公开的业务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院务公开的规定,修订、完善院务公开的

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

4.受理单位及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

向领导小组反映。

5.总结和交流实行院务公开的情况和经验。

(四)院务公开的内容

院务公开要以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职工群众普遍

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医院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其他都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项、逐步实行公开。

1.医院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医院发展目标和长

远规划、

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中层干部选拔使用、业务招待费使用、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的情况等。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措施、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劳动用工、下岗分流、集体合同签定等。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工资、奖励收入、

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通讯工具配置和费用支出、住房情况、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院务公开的形式

1.向职代会(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职工大会)报告。凡涉

及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职工切身利益、民主评议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都应在职代会上报告,并经职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

2.举行院情通报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每年安排两次院

情通报会,向与会职工代表通报医院经营情况,执行职代会决议情况,以及院务公开制度规定公开的其他内容。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3.通过报纸、宣传窗、电视等传媒或其他的信息资料予以

公开。

4.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行政例会予以通报。

5.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

6.建立院情公开栏。公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关注和

必须让职工知情和监督的信息或事项。

(六)院务公开的程序

1.收集整理资料。院务公开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各责

任单位提供的专项内容,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公开内容,保证公开的全面真实。

2.按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场合公布所需要公开的

内容。

3.及时征循意见。院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听取职工群众的

意见。除在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外,采取设“院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建立信息员制度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职工有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强烈或大多数职工不赞成的问题要予以纠正或缓办。

4.建立院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及职工提

出的问题、处理答复的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院务公开办公室保存备查。

(七)监督检查

院务公开每年检查一次。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履行院务公开

监督检查的职责。检查结果应形成文字,分别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职代会报告。要把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执行院务公开制度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一,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和使用挂钩。

上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下一条:职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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