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按总工会统一规定的要求记帐,做到及时、清晰、明了,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资产科目应随时结出余额。
2、督促行政及时拨交工会经费,复核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是否相符。
3、及时登记资金明细帐,并与总金额相核对。督促各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使工会财产保持完整无损。
4、按上级工会规定的期限,负责编制工会预算报表,负责办理专控商品的审批手续。
5、经常向工会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映工会财务的收支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6、对违反上级工会规定,超过费用支标准或无计划预算的较大数额的开支,提出意见。
7、按年度计算工会会费收交率。
8、经常向经审委员会提供工会财务工作的有关情况,便于经审委的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