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为了充分发挥互助基金的作用,让更多的患病职工能够享受到基金补助,体现职工互助的温暖。经3月31日医院第四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降低互助基金补助起付标准。凡是2015年度患病住院职工,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尚未申报互助基金的职工请于4月20日—21日两个工作日内到工会申报,过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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