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倡议书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岁清明时。清明将至,在这缅怀先祖、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提倡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祖新风,确保清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特向全院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文明祭祀。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俭祭奠,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健康的现代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二、传承美德,厚养薄葬。提倡长辈在世时子女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做到丧事从俭、文明办事,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祭祀。
四、错峰祭扫,确保有序。清明节是上坟扫墓的高峰期,人员和车辆尤为集中,最好避开高峰,错开时段,防止车辆拥堵,严防交通事故,同时提倡骑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祭扫,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五、树好形象,倡新风尚。要移风易俗,文明祭奠,不在街道、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科主任、护士长、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同事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建设和谐、文明的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作出贡献。
我们真诚地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清明节。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