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执行民主权利
总医院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
1月16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会员)重大疾病爱心互助基金实施办法》等内容,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上,全体与会代表不负重托和期望,本着对全院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神圣职责,正确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讨论审议了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了总医院党委委员徐克宁同志通报的《宁夏慈济医院建设相关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会员)重大疾病爱心互助基金实施办法》、《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细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4年度集体合同》。
会议听取了总医院工会主席吕鹏海同志做的题为《立足服务医院发展、助推共建美好家园,为建设和谐、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医院凝心聚力》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工会工作条例》、审议了《2010-2013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会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肯定了上一届工会委员的工作,同时,勉励新一届工会委员牢记全体职工的重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崇高的使命感,以人为本,尽心尽责,依法履行工会的职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谋福利,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广大职工信赖的“和谐之家”、“温暖之家”。
会议号召,全体职工要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医院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张 春 丽 报道
上一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14-5号)
下一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13-11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