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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大附院“患者院前检查”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8日 00:00

为提高床位使用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周转。缓解因床位紧张造成的“住院难”问题。经相关部门论证,拟在我院试点开展“患者院前检查”工作。

一、开展背景:

为解决我院床位设置相对病人住院需求不足,从现有运行模式发掘空间,医院曾提出“患者院前检查”工作要求,但在临床科室未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经调查了解,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实行“院前检查”无法体现医疗保险对患者的保障。为将此项工作能更好的开展,经总结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二、预期效果:

1、通过试点科室、医疗组开展工作,体现降低患者平均住院日效果,在相关专业科室及院内发挥带动作用,最终实现医院平均住院日整体下降。

2、缓解患者住院难问题。

3、减少患者无效占床时间,节省医保资金支付。

三、试点科室:

肿瘤外科、肝胆外科、骨科三病区、妇科。

四、患者选择:

1、入院择期手术指征明确。

2、患者病情平稳,无复杂合并症。

五、工作方法:

将住院病人的院前检查费用参照“医保急诊病人转账程序”转入住院费用。

(1)临床医师接诊患者,经评估为合适对象向其告知“患者院前检查”事宜。

(2)征得患者同意后,双方签定《宁医大附院患者院前检查知情告知、承诺书》。

(3)临床医师出具相关门诊检验、检查申请单。

(4)患者自行安排实施门诊检查,拿到检查报告后与主管医师联系住院事宜;如患者因各种原因不适宜住院的,此程序中止。

(5)患者入院后,主管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证明病人发生的检查费用为本次住院前检查费用。

(6)患者/家属持门诊交费票据和《疾病诊断证明书》(需盖门诊诊断证明章)到医保办进行审核。

(7)医保工作人员打印两份门诊费用清单。将审核完的资料整理好后填写“入院前门诊检查转账单”(一式四份)和“入院前门诊检查转账登记表”,患者或家属确认签字(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好后拿到财务处进行账务审核(按日送达)。

(8)财务处工作人员账务审核,以支票形式退回门诊费用。

(9)医保办人员将退回的门诊费用交入病人的押金,将押金条返还患者或家属。

(10)主管医师按照门诊费用清单补录医嘱并备注“院前检查”。

六、注意事项:

1、请临床医师筛选病人高度负责,保障医疗安全。

2、院前检查完善后,请临床科室优先安排住院治疗,避免由此引发医患纠纷。

3、为避免违反医保管理制度,请临床医师在实施“住院前检查”患者入院后收回相关门诊检查结果报告附于病历中,并依据收回报告项目名称为患者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且及时在住院病历中补录相关医嘱。

4、病人必须用现金或银行卡交费,不得用任何医保卡交费;按医保相关制度规定,如果用医保卡交费,则院前检查费用不能转入住院费用。

七、存在问题:

目前此项工作参照“医保急诊病人转账程序”执行。如大范围开展,手工处理工作量太大,希望信息中心在软件开发上予以支持,以信息化替代。

八、请在OA系统“行政管理”à“重要通知”中下载《院前检查同意书》。

医保办 质控办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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