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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9日 00:00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我院广大职工中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增强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总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的组成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建参赛队,共7个代表队。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选手从各分工会所辖科室的职工中产生。

二、比赛时间: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三、比赛地点:科技二楼第三会议室

奖项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四、比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1.本次比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个环节。

2.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赛成绩增减分值,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3.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回答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二)必答题规则

1.必答题共三轮。每轮每队答1题,按选手场上座位1-3号选手顺序依次答题,每人1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2.其他选手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如提示或代答视为答错,不得分。

3.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宣读完毕,说“请回答”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20秒,超时回答无效,不加分。

(三)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14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各参赛队需要在主持人宣布“请抢答”后再抢答,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10分。

3.答题时间:从主持人说“请回答”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30秒,超时无效,视为答错,扣10分。

4.可在规定时间内商议和补充。

(四)风险题规则

1.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每类各7题,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参赛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每队有2次选题机会,不得弃权,如弃权扣10分。

2.各参赛队按座位顺序选题、答题,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再重选。

3.参赛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起立作答,队内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补充作答。

4.答题时间:从主持人说“请回答”后开始计时60秒(讨论时间30秒+答题时间30秒),超时无效,视为答错,扣相应分数。

注:要求比赛当天每个分工会选派10名以上职工参与活动。

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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